2010年4月15日,国家安监总局发布了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》(AQ/T9006—2010)。2017年4月1日起,该规范升级成为国家推荐标准并正式实施,新版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》(GB/T33000-2016)。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分行业进行评审和监管,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分为一级、二级、三级;其中,一级最高。
评定标准:
一级: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900分(含900分)
二级: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750分(含750分)
三级: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600分(含600分)
(2)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与辅导
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遵循“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”总体要求,形成覆盖所有部门、所有岗位、所有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体系。“横向到边”要求企业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应包括生产、技术、安全、财务、工会等所有党政工团部门的职责;“纵向到底”则要求责任制应包括主要负责人、部门负责人、安全管理人员、特种作业人员及一线员工等所有人员在内的职责。具体要求包括:
1)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、政策、方针的要求;
2)与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体制协调一致;
3)要根据本单位、部门、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,既明确、具体,又具有可操作性,防止形式主义;
4)由专门的人员与机构制定和落实,并应适时修订;
5)应有配套的监督、考核、检查等制度,以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真正落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