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与辅导
(1)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与辅导
安全生产标准化,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,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,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,建立预防机制,规范生产行为,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,人(人员)、机(机械)、料(材料)、法(工法)、环(环境)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,并持续改进,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。

2010年4月15日,国家安监总局发布了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》(AQ/T9006—2010)。2017年4月1日起,该规范升级成为国家推荐标准并正式实施,新版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》(GB/T33000-2016)。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分行业进行评审和监管,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分为一级、二级、三级;其中,一级最高。


评定标准:

一级: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900分(含900分)

二级: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750分(含750分)

三级: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600分(含600分)


(2)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与辅导

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遵循“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”总体要求,形成覆盖所有部门、所有岗位、所有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体系。“横向到边”要求企业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应包括生产、技术、安全、财务、工会等所有党政工团部门的职责;“纵向到底”则要求责任制应包括主要负责人、部门负责人、安全管理人员、特种作业人员及一线员工等所有人员在内的职责。具体要求包括:

1)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、政策、方针的要求;

2)与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体制协调一致;

3)要根据本单位、部门、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,既明确、具体,又具有可操作性,防止形式主义;

4)由专门的人员与机构制定和落实,并应适时修订;

5)应有配套的监督、考核、检查等制度,以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真正落实。